Home 基于家庭的移民
需要一家拥有经验丰富、技术娴熟的律师的律师事务所来处理移民问题;在更具挑战性的情况下,这一点更为重要。 Margaret W. Wong & Associates, LLC是美国首屈一指的移民律师事务所之一。 我们的律师在移民问题上拥有 200 年的经验,并帮助了数以万计的移民。
如果您居住在美国并希望带您的家人与您同住,请安排与我们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进行咨询,他们将根据您的情况制定个性化计划。 我们代表全国的移民。
K-1 未婚夫签证 允许您在美国停留 90 天,与您的未婚夫结婚并申请永久居留权(又名“绿卡”)。 K-2签证适用于获得K-1签证的人的子女。
K-3签证 持有人已与美国公民缔结有效婚姻;有美国公民配偶为该人提交的亲属申请(I-130表格);寻求进入美国等待申请批准和随后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并拥有经批准的 I-129F 表格。
K-4 签证持有人是21岁以下的人,是有资格成为K-3的外国人的未婚子女。
许多其他类型的签证是为持特殊签证进入美国的人的配偶和子女保留的。 例如,F-2签证适用于参加学术或语言培训计划的学生的配偶和子女。 学生自己持F-1签证入境。
同样,J-2签证是为持有J-1签证的交流访问者的配偶和子女保留的。 L-2签证发给L-1签证持有人的直系亲属,他们是被转移到国际公司美国分公司的人。 E-2签证持有人也可以将其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作为E-2类别的受抚养人带到美国。 同样,对于H-1B签证的主要持有人,直系亲属可以陪同H-1B持有人持有H-4签证。 有关此类签证的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的律师。
众所周知,与美国公民结婚可以让你获得绿卡,但这通常是一个复杂而具有挑战性的过程。 例如,我们有一个客户在她的未婚夫申请中犯了错误,这似乎注定了她的申请。 但是我们的律师帮助她根据她陷入困境的婚姻申请了排他性豁免,并获得了成功的结局。
结婚后,无论您是在美国还是在国外结婚,您都需要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的代表进行婚姻面谈。 面试官的工作是确定你的婚姻是“真实的”,还是只是为了方便的婚姻。
Margaret W. Wong & Associates, LLC律师事务所的移民律师为面临婚姻面谈过程的夫妇提供具有文化敏感性的法律建议。 让我们帮助您充满信心地进行这次重要的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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